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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涉外警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之缺陷

浏览213次 时间:2018年3月27日 16:44

务相关法律法规、出入境管理、在华外国人管理、跨国犯罪与国际警务合作、涉外案件办理、国籍法、国际移民理论等专业知识。最后是专业关联知识。涉外警务很多时候涉及到国家利益、社会意识形态、国家间关系等因素。因而,政治学、国际关系学、外交学、外国的宗教、伦理、道德,外国的自然、地理和人文,国际交往礼仪等知识是处理具有涉外因素的事务时必备的关联知识。

应用型涉外警务专业人才之能力结构首先是逻辑思维能力。像其他警务工作一样,涉外警务离不开逻辑思维,对境内外人员的管理与服务以及所有涉外案事件的处理都需要恰如其分地、合乎实际地对客观事物正确判断、严谨推理、辩证思维,逻辑推理能力是整个警务智力活动的核心要素。例如辨认、访问、搜查等侦查措施,所有这些活动都离不开逻辑思维。其次是外语能力。涉外警务工作对象多为外国人,正确并熟练运用外语尤为重要。涉外警察外语能力的高低直接决定了涉外服务和管理水平、涉外案事件处理和国际警务合作的效能。涉外警务人员的外语能力应满足以下需要: 具备一般涉外案件处理的专业外语应用的需要; 完成国际警务交流活动所具备的综合应用的需要。再次是管理与服务能力。涉外警务所关涉的各项事务与人民警察的基本任务是分不开的,归纳起来就是服务和管理。第四是办案能力。涉外警务专业人才应该具备处理涉外案( ) 件的各种基本技能,如调查取证、应对记者采访等各种能力。

当前我国涉外警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之缺陷

据统计,受政策和条件影响,目前我国专门培养涉外警务专业人才的院校不多,主要集中在公安院校。当前,我国公安院校都在积极探索应用型涉外警务人才培养模式,也取得了一些成绩。然而从总体上看,当前我国应用型涉外警务人才培养的数量和质量,方式和方法,都还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无法真正满足当前公安工作的需要。目前我国涉外警务人才的培养,主要存在以下不足:人才培养理念滞后;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模糊;课程体系封闭;教学团队结构不合理;实践教学环节薄弱;校局合作深度不够。与之相适应的是,涉外警务人才培养的质量也存在如下缺陷:专业能力与实践脱节;语言能力欠缺;执法水平低,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很多,最主要的是人才培养的理念、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人才培养的模式以及体制机制等等都比较滞后。因此,有必要深入研究探索涉外警务人才的培养模式问题,以开创符合我国国情的应用型涉外警务人才培养之路。

改革应用型涉外警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之思考

涉外警务专业人才培养的改革,应以改革人才培养理念和模式为核心,以提升教师队伍水平为基础,以完善专业课程体系为重点,以转变教学方式方法为手段,以强化实践教学体系为关键,以创新教学管理机制为保障。应围绕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涉外警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实现新的突破。

更新教育理念。围绕社会需要的涉外警务专业人才,更新专业教育理念:第一,涉外警务专业人才的培养过程,就是法学、公安学等多学科的教育过程,各种学科教育应作用于涉外警务专业人才培育与养成的全过程;第二,涉外警务专业教育,是以法学专业教育为基础,以涉外警务职业为取向的教育形态,应强化涉外警务专业人才的核心职业素养和职业技能的教育和训练;第三,不同层次、不同阶段的涉外警务专业教育在人才培养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应根据不同层次、不同阶段的培养目标,建立完整的涉外警务教育培养体系。明确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涉外警务专业人才是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的高素质警务法律人才,其人才规格是: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度的政治、政策、外交敏锐性,优良的警察职业道德,良好的人文素养和精神,扎实的法学、公安学理论素养,丰富的法律与公安专业知识,过硬的涉外警务实务技能,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译能力。优化课程体系。涉外警务专业的学科特点和培养目标及规格是设计课程体系的出发点,课程设置应力求做到:知识的层次化、系统化、专业化,克服随意性、松散性、重叠性和陈旧性。“要求学生严格执法,就要开设有关法学课程; 要求学生掌握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就要设置各项专业课程”。可将课程分为通识课、专业课、技能课和素质拓展课4 个平台、10 个课程模块,通识课平台包括基本素养模块、法律基本知识模块; 专业课平台主要指通用业务模块、专业基础课模块、专业主干课模块; 技能课平台包括体能模块、警务技战术模块、专业综合实训模块; 素质拓展课平台包括选修课模块和专题讲座模块。根据培养目标、培养规格以及涉外警务职业能力需要,通识课、专业课、技能课、素质拓展课按照大约 4:3:2:1 的比例设置。

强力推进联合办学和双语教学。首先应深化与各级公安机关的合作关系。进一步挖掘合作潜力。聘请一定数量的业务骨干、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授,充实导师专家库。组建若干个“理论+ 实务”教学团队,编制若干专业教材,共建若干专业课程;组成“理论+ 实务”的专业研究小组。

其次主推校局合作共建模式。应与公安机关共建实习实训基地;由院校教师组成一定数量的“理论师资”团队,由共建单位主要领导、业务骨干组成若干“实务师资”团队;每年选派若干名专业教师到共建单位挂职锻炼,邀请若干名实务专家到学院授课;共同组建若干科研团队,针对共建单位的涉外警务实务问题完成若干横向课题研究。

第三强力推动中外警察大学的合作培养。逐步推进专任教师到海外警察大学访问学习,邀请海外高水平警察大学的专家学者到学院交流,探索并启动1-2 个“2+2”、“3+1”本科阶段联合培养、互访培养项目,或“3+1”、“3+2”国内本科和海外研究生衔接培养项目。

第四积极推进双语教学,大力提升学生的听、说、读、写、译等能力。强化专业实践教学环节。应依据涉外警务工作的需求,以培养学生的警务实战能力为目标,打造管理特色鲜明、教学内容丰富、平台支撑强大的开放式、立体化实践教学体系。首先是实现专业实践教学共享机制从“封闭独占”向“开放共享”转变,即以校局合作办学为平台,共建人才培养方案、实验课程、实习实训基地、双师教学团队、人才质量评价体系,共同构建规范化、系统化和开放性的实践教学体系,促成实践教学共享机制的实质转变。

其次是依托公安机关实践教学基地,推动校局协同创新,充分发挥专业实践教学平台的教学支撑作用。支持学生科研实践、竞赛实践和行业实践,培养创新精神,提升职业技能。

第三,实现专业实践教学内容的“五增”,即增大实践教学学分比重、增添实验课程课时数、增加业界专家开课门数、增开选修类实验课程、增设选修类实践教学环节。最后,实现专业实践教学管理由“多头管理”向“统一管理”转变。

改革教学管理模式。以完全学分制建设为核心,加强教学质量的科学评价与监督保障制度和全面导师制等制度建设。具体包括:设计科学合理的完全学分制体系,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构建教学质量的科学评价与监督保障体系,鼓励学生自主与个性化学习;实施由学业导师、行业导师和导师工作组共同构成的全面导师制;实行单班授课,试行小学期制和专业流转机制。

基金项目:关于卓越国际警务人才培养的思考——以校局合作共建为视角

(作者单位:湖北警官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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