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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社保费减、免、缓政策

浏览176次 时间:2021年5月14日 17:06
  年初,在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下,企业经营普遍存在困难,为支持企业恢复生产秩序,保障人民基本权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紧锣密鼓打出了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缓缴等一系列组合拳,在疫情防控中充分体现了人社担当。本文将对社会保险费“减、免、缓”政策进行阐述、分析。
  社会保险费“减、免、缓”政策的正面剖析
  体现社会保险的兜底性。疫情期间,企业经营大规模因此受影响的情况下,人社部推出的社保费“减、免、缓”政策,为企业缓解经营压力,既有利于国家、企业和职工等各方长期利益,更有利于社会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体现了社会保险的兜底性,为维护社会的和谐安定发挥着重要的依托作用!
  企业得到经营压力的缓解,在疫情下更好地生存。企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命脉,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下,企业失去了生存的根基,特别是作为国民经济血液的中小微企业,更是受到前所未有、甚至毁灭性的打击。此次社保减免政策具有极大的普惠性,对全国的中小微企业坚定地度过疫情特殊时期产生了巨大的社会信心。
  参保人的社会保险权益及待遇得到有效保障。在全国统一实施社会保险费“减、免、缓”政策的同时,文件规定参保人的社会保险待遇及权益不受影响,即在为企业缓解经营压力的同时,保障了参保人的权益,为社会保险继续发挥社会保障的重要职能提供了制度保障,更体现了众志成城、同舟共济的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决心和精神。
  社会保险费“减、免、缓”政策可能产生的社会问题参保人及部分企业对政策理解存在苦难,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由于现行的社会保险费“减、免、缓”政策是在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爆发的背景下推出的、非常规的社会保险政策,因此,参保人针对该政策一时之间可能较难理解,而且,在企业的社会保险费缓缴的情况下,参保人容易误以为企业未为其参保,导致参保人对企业产生误解,甚至发生纠纷。例如,笔者所在的广东省东莞市,由于社保费减、免、缓,参保人及参保单位部分参保资料无法完全显示,导致部分参保人及参保单位误以为企业未为其参保或社保经办机构停止其参保状态,产生不必要的误会。
  影响参保人购房、贷款等社会事项审核结果。众所周知,随着社会保险参保记录越来越成为购房、贷款、高考、入学等各种社会活动的准入门槛,参保人对参保资料及参保记录越来越重视,由于新冠肺炎期间社会保险费“减、免、缓”政策而对其参保记录、参保状态的影响也愈发敏感。尽管社会保险费“减、免、缓”政策不影响参保人的待遇及权益,但由于短期内无法突破的技术上的壁垒,异地购房、异地贷款、异地高考、异地入学等暂未实现参保数据共享的社会活动事项仍会受到一定影响。
  企业经营不善等问题导致企业倒闭时,将可能侵害参保人的权益,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国家相继出蔡丛霖
  (广西师范大学 广西桂林 541001)
  摘 要:2020年初,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这一新中国成立以来防控难度最大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减轻企业负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对企业的社保费实行减、免、缓政策。对于该政策的分析,对于政策评估有重要价值。
  关键词:新冠肺炎疫情;社保费减免;社保费缓缴台了社会保险费“减、免、缓”政策、加大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力度等等一系列的缓解企业经营压力、扶持企业重振,但仍有一些以出口为主、或者因疫情影响导致订单量暴跌的企业,因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等原因导致企业面临倒闭,而由于实施了疫情期间社会保险费的缓缴政策,这些企业可能存在日常正常代扣了劳动者个人部分的社会保险费,而实际上并未缴纳社会保险费。一旦这些企业面临倒闭,并且无力支付缓缴的社会保险费,对劳动者而言是蒙受了巨大的权益侵犯,也必将产生极大的不良社会影响。
  化解社会保险费“减、免、缓”政策可能产生的社会问题的相关对策多形式、加大力度宣传、解读政策。各社保经办机构应通过多形式、多途径加大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消除参保人、企业管理者对政策的误解,消除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误解、纠纷。如笔者所在的东莞市,在社会保险费“减、免、缓”政策推出之初,就通过“东莞社保”公众号、“东莞人社”公众号及抖音号等平台和途径,运用文章分析、系统操作视频演示、拍摄创新视频等形式,对相关政策进行宣传、解读和分析,获得参保人、企业管理者的一致好评、深入人心。
  打通数据壁垒,实现 数据共享。针对 疫 情期间社会保 险 费“减、免、缓”政策对异地购房、贷款、高考、入学等社会事项资格审查的影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尽快与相关的房管、银行、教育等涉及社会保险参保门槛的相关社会事项的主管部门打破数据壁垒,实现数据共享。
  联合职能部门,及时掌握企业的经营情况。为避免发生企业因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等情况而导致倒闭时,可能侵犯劳动者受疫情影响期间缓缴的社保权益。应联合多职能部门,及时掌握企业的经营状况,特别是缓缴状态的大型企业。对于已基本复工复产、产能基本恢复且资金运转正常的企业,鼓励其在保证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主动申请缴纳社会保险费,切实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打乱了所有的秩序,经济社会受到前所未有的致命打击,为帮扶企业走出困境而推出的一系列减税降费、资助扶持政策,彰显了政府的责任和担当,体现了政府在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下的公共管理能力和执行力,但当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进展的时候,应该及时分析疫情爆发初期出台的相关政策存在的不足并加以实施相应的完善措施和政策,这才能使公共政策真正实现最初制定的初心。
  参考文献
  郑乃铭.浅析疫情期间社保费用阶段性减免对企业的影响[J].劳动保障世界
  人社部部署实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全年社保工作[J].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黄富维. 为企业减免社保费彰显责任和担当[N]. 北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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