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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高校教师学术权力滥用的问题化解

浏览144次 时间:2021年5月25日 16:11
  学界对于学术权力有不同的定义。一般来说,学术权力以学术人员与学术组织为主体,以学术活动、学术事务和学术工作为客体,强调其中的权力关系。学术权力指学者基于其学术能力和学术水平,影响和干预学术活动和学术事务的力量,是高校学术人员和学术组织对学术事务拥有的发言权或控制权。
  学术权力是高校的核心权力,推动学术发展和学术创新,但也存在着滥用的可能。其滥用会破坏师生关系,高校形象,损害学术净土。因此,教育部颁发《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相关文件,严格要求高校教师学术权力规范行使。然而要真正落实,还必须建立相应配套措施。本文将分析高校教师学术权力滥用的背后原因,探讨学术权力滥用的问题化解。
  学术权力滥用原因
  学术权力以专家和技术权限为基础,而非源于直接相关的正式组织或者官僚体系。从很大程度上看,大学的权力就是学者的权力,学术权力局限于学者和学术组织中。以下将从权力本身,主观上师德缺乏和客观上政策法规欠缺、监督机制不力分析学术权力滥用原因。
  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交叠
  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相互重叠,容易导致学术权力滥用。专业知识是学术权力的内在本质,高校运用学术权力的出发点应该是运用专业知识开展学术研究,加强学术管理,提高学术水平。然而,追求权力异化了学术权力本质,学术活动转化为权力背后的非学术活动,成为谋取私利的工具。部分学者扭曲学术权力,以私利为出发点,丧失了对纯粹学术科研活动的研究兴趣,将更多时间与精力用到发表更多论文,获得更多课题,争取更多经费和职务晋升、职称评定上,学术功利化严重。
  部分教师道德修养缺乏
  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教师往往以自我为中心,以“权威”自居。
  高校教师掌握高深学问,多致力于学术研究,传播知识,较少考虑其行为道德性因素。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价值取向渐渐多元化,教师群体可能受到不良社会思潮影响,其中功利主义、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十分典型。如果教师群体被不良社会价值观影响,很可能会利用已有的学术权力,获取自身利益,这就有违学术权力初衷。
  政策法规约束欠缺
  从政府方面看,虽然众多政策性文件提到教师学术权力滥用现象,且在学术行为方面为教师划定了一些界限。但涉及门类众多,且缺少对学术滥用行为的统一明确评判标准,不足以构成政王栩萌
  摘 要:近年来,高校教师学术权力滥用现象频出,后果严重,因此,规范教师学术权力尤为重要。化解高校教师学术权力滥用问题需要分析学术权力滥用原因,以探讨规制学术权力滥用的路径,在宏观政策条文的规范下,高校内部制约和监督机制尤为重要。
  关键词:高校;学术权力;监督机制
  策体系,具有碎片化特点。且这些政策性文件包含内容泛泛,多强调道德建设,实际可操作性较差,难以形成对教师学术权力的有效规制。
  从高校方面看,面临的问题主要有两点:其一,高校内部对中央的政策文件落实不到位。在大学自治的前提下,部分高校内部对相关政策的贯彻学习稍显形式化。其二,高校内部对教师的考核标准较为僵化、监督机制尚不健全。目前绝大多数高校设立的教师考核标准较为单一,仅以科研成果多少作为判定教师优劣的标准,较少在师德建设方面引入明确的奖惩机制。考评机制机械化、功利化,在一定程度上使教师忽视自身道德建设。
  内外监督不力
  当前的监督机制面对此类事件缺乏统一评判标准,监督的实际效果并不强。首先,当前大部分高校内部缺失对学术权力监管.高校学术委员会流于形式。且高校内部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紧密联系,监督机制较难以完全独立;其次,从社会方面看,面向大众的相关举报监督机制不完善,社会群体难以找到合适的渠道对教师学术权力滥用行为进行检举。学术权力具有专业性、复杂性,社会群体专业性不强,难以对教师的行为进行准确判断,社会组织及舆论力量难以深入,大多选择对相关教师道德层面的指责,较少就问题本身给出解决方案,社会监督实际效果不尽人意;最后、司法监督也有其局限性,“司法正义仅仅是捍卫法律正义的最后一道铁闸,其纠偏除恶的矫正机能要受制于外部的条件与环境,因而社会正义的理想不能都寄托在它的身上,这是其不能承受之重,也是法律制度本身局限所在。”[3]司法监督较为宏观且多为事后,学术领域高深,司法由于不具学术领域专业性,难以有效监督。
  学术权力滥用的问题化解
  中国自古以圣贤、模范作为标准确定教师行为规范,强调教师行为崇高性。新时代下,“立德树人”是教育根本任务,教师行为规范是结合新时代、新要求、新形势、新问题制定的,兼顾了崇高道德与底线道德。[4]然而诸多原因下,高校教师违背道德,滥用学术权力,突破行为底线。为防止大学教师学术权力滥用,需要对权力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制约。与其他权力监督形式不同,教师学术权力不仅需要外部制约,更强调内部自律,两者有机结合将最大限度保证学术权力在良性轨道上运行。
  加强道德建设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6]是新时代高校教师所立之德的核心内涵。规范教师学术权力,首先在于教师主观上道德约束。
  制订明确切实的道德评价标准。政策性文件应该统一高校教师道德标准,构成政策体系,注重可操作性,从根源上为学术权力滥用行为画红线。高校内部应遵循科学合理原则,灵活考核机制,结合自身特色设定教师道德评价标准,明确学术权力边界。
  道德自律与他律相结合。主体自评会加强教师对自我主体的认知,引导教师反思道德现状以自我完善,促成优秀道德行为习惯。以道德自律为主,同事、学生等多主体共同参与有利于教师道德建设。
  宣传教育促进师德建设。师德认知在师德师风建设中发挥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7]可以通过开展主题报告、专题演讲、社团实践等形式,或通过开展思政相关活动提高师德认知,培养职业道德。定期邀请优秀教师、榜样以面对面的对话的形式宣传教育,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
  动态跟踪管理教师道德水平。对教师道德评价目的是使其认识到道德方面待完善之处,促进教师全面发展,正确行使学术权力,最终达到“立德树人”的目的。高校应对教师实施动态跟踪管理,及时客观反馈不足,促进教师道德进步。
  完善法律、制度规范
  完善法律法规保障。高校教师学术权力滥用现象类型不一,多种多样。宏观政策和微观措施应双管齐下。教育部、科技部等相关部门应明确学术权力范围,制定加强学术管理的制度文件,规范提高学术科研管理。并针对学术权力滥用行为制订具体惩戒措施,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力度。同时,地方各级部门和高校也应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台相关的实施条例和细则,贯彻国家层面的宏观制度法规使之具有执行性。
  注重学术权力内部的制约机制。高校要针对学术体系弊端加速改革。首先,对学术水平进行科学合理评价,例如不以学术刊物等级对学术论文进行评价,打破对核心期刊的盲目追捧,可以采用一些国际上的评价标准,通过一定时期科研论文被引频率综合评判学术价值,通过量化被引频率或者业内专家匿名审核进行科学、全面评判,注重学术论文内在价值;其次,提高学术权力公开性。提高学术权力公开性是防控学术权力滥用、建设诚信体系的前提,高校领导可以与科研人员直接沟通或举办学术会议听取科研人员建议[10];第三,合理优化教师待遇。注意到物质利益易导致学术权力滥用,坚决反对为谋取经济利益而违背学术原则和职业道德的违法犯罪行为。给教师以较好的物质待遇和合理科研奖励有利于教师获得成就感、满足感,专心学术,而非利用学术权力谋取私利。
  克服行政化、官僚化。高校教师学术权力规范行使需要克服愈演愈烈的行政化、官僚化。首先,明晰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界限。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共存但并不矛盾,互不侵犯;其次,规范行使行政权力。现实中高校存在行政权力干预学术权力的现象,应规范行政权力界限以防腐败;第三,构建教师合理成长通道。不以官职作为衡量自身价值的标准,而是构建成长通道使高校教师有劲头实现价值;第四,加强学术权力反腐倡廉建设,组织反腐倡廉教育活动,监督监控权力运行,有腐必惩,违纪必究。
  优化监督、惩治机制
  司法监督。在涉及学术问题时,司法监督应尊重学校的自主权和学生基本人权。首先,法官不是学术上的专家,在涉及学术问题的审查时,法院不应轻易推翻教授关于学生入学、分数以及退学等方面的决定,坚持以程序制约权力。同时,运用限期和回避制度防止学术权力的异化。规定学术权力行使者任期并公布学术机构组成人员信息,相对人必要时可以申请学术权力行使人和参加人回避。如遇到学术权力行使明显不公等情况,应该撤销决策结果,追究主要责任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二,向监管主体实施问责制度。监管主体行使权力时需要承担相应义务,防止包庇。监管主体无作为,会助长学术权力滥用行为,最终损害高校整体风气和声誉。可以制定针对主体监管不力采取处理措施,例如发现高校监管不到位,不及时处理学术滥用等情况时,上级主管机关应及时追究高校相关负责人责任,给予降职、行政处罚等等惩罚措施。
  高校内部监督。高校在强调学术法规、学术道德宣传教育时,也要重视对学术权力滥用问题的监督与治理。高校应首先加强整治的信心和力度,制定并细化处理措施,对每一种学术失范行为给出明确的惩罚规定,明确学术权力滥用行为带来的损失,降低教师进行滥用学术权力的投机动机。
  高校可以成立专门的学术道德监管小组,对学术滥用行为进行专业审查监督。发挥诚信委员会作用加强学术道德建设,制定有关学术诚信的规章制度,保证工作透明。确保学术管理组织公正性、权威性。比如,对于已核实的论文抄袭者要给予相应处罚,严肃处理,维护知识产权者权益。还可以对高校教师动态管理,对研究生导师行为做诚信记录,对学术失范的教师采取一票否决制,构成威慑力。
  此外,要想将高校内部的学术监督制度落到实处,高校内部的各部门应互相配合。管理部门可以拓宽原有的传统举报途径,构建网络举报平台等以发挥大众的监督作用。
  教师是教育之本,规范教师学术权力滥用迫在眉睫。政策与制度的完善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需要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审时度势不断修正。道德进步、政策与各种机制的逐步完善将全方位规制高校教师学术权力,高校教师学术权力滥用的问题化解与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氛围指日可待!
  参考文献
  张杰,张雯涵,江世银.基于前景理论的高校教师学术失范行为治理机制研究[J].高教探索
  倪佳瑜,刘焕明.防控学术权力滥用:高校科研诚信制度建设的关键[J].中国高校科技
  王立峰.司法正义理念的溯源及证成[J].齐鲁学刊施克灿.新中国70年教师行为规范流变——基于政策文本的分析[J].教师发展研究:2019.3(02)
  樊华强,蒋亚娟.大学教师学术权力的滥用与矫正[ J].教育评论
  习近平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李录琴.新时代教师师德建设的基本方略[ J].兰州教育学院学报
  徐新洲.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伦理审视与考核评价研究江苏高教
  赵骏.我国高校教师学术权力规范行使的保障措施研究中国成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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