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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纳税筹划——以中小企业为例

浏览612次 时间:2015年9月21日 15:15

李林惠 林 财 莆田学院商学院 福建莆田 351100

【文章摘要】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减轻企业税负是提高中小企业竞争力的一个重要手段,如何在国家法律允许范围内合理筹划中小企业的第一大税种——增值税,使企业税负最轻,成为目前企业面临的最为关键的问题之一。本文将增值税纳税筹划应用于中小企业纳税筹划实践中,从而对科学合理的纳税筹划进行了系统地分析和论证。

【关键词】

中小企业; 增值税; 筹划; 分析

0 引言

伴随着社会主义经济的不断发展,在中国的国民经济中,增值税正慢慢发挥其重要的作用。其不仅是中小企业一大块税收支出,还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所以在中小企业经济活动中的影响愈发重大。对于许多中小企业来说缴纳比重较大的增值税经常让他们很为难,那么是否能通过对涉税活动的合理安排减少甚至减免增值税的税收支出呢?为了降低中小企业的增值税税负,中小企业往往通过合适的手段、积极的行为来维护自身的利益。

1 中小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必要性

我国税务专家唐腾翔在《税收筹划》中说到:税收筹划是指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取得节税的税收利益。我国的纳税筹划正处于初探阶段,特别是中小企业的纳税筹划积极性不高,没有形成一套完备的理论体系。不仅如此,企业对纳税的观念较为落后,以及某些税收执法人员道德素质的缺乏及徇私舞弊等也是纳税筹划的制约因素。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对中小企业的增值税进行合理的筹划符合现代企业的发展趋势。

2 中小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2.1 巧选供应人类型降低增值税负担

假设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进价为X (普通发票),选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价为Y(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以及7% 的城建税和3% 的教育费附加(一共10%)。令二者相等, 得到等式:Y-Y/1.17*17%*(1+10%)=X Y=1.19X。也就是说,如果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进价为X,选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价为1.19X,那么双方增值税税负是相等的; 如果Y>1.19,则选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所承受的增值税税负较轻。经分析,能大致求出两者进价零界点,对于选择供应商类型有一定的参考。

YS 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生产购进原材料,方案一:从一般纳税人企业进货,进价为20 元每件(不含税,下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7%);方案二: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进货,进价为16 元每件,只能开具普通发票。2014 年,YS 企业从一般纳税人那里购进原材料20 万件, 共计价款20*20=400 万元,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400*17%=68 万元,所以最终只需支付的款项为400-68=332 元。如果该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那里购进原材料,购货的成本就等于购货的总价款,为20*16=320 万元,所需支付货款比从一般增值税那里购货要高出332-320=12 万元。因此,选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者小规模纳税人,最终要根据购进货物的价格而定。但购货价格不是唯一的因素,还要同其他因素综合考虑,例如运输价格、信用程度等等,只有综合考虑这些因素,才不会顾此失彼,最终达到最大盈利的效果。

2.2 巧用市场定价自主权进行筹划

增值税有关法规没有对企业市场定价的幅度作出具体规划,因此企业享有充分的市场定价自主权,这就使得关联企业之间能够通过转移价格及利润的方式进行增值税的纳税筹划,以利用通货膨胀和时间价值因素,相对降低自己的税负。

甲、乙、丙为同一集团旗下的三个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核算,相互之间存在购销关系。乙企业接受甲企业生产的产品, 作为其生产的原材料,乙企业则把80% 自产产品提供丙企业使用。2014 年度,甲企业的进项税为35000 元。已知:甲乙丙三个企业的生产数量分别为900,900,700 ;市价分别为600,700,800,转移价格分别为500,600,800. (增值税税率17%

由以上数据可得:甲企业应纳增值税税额为900*600/ 1+17%*17%- 35000=43461.54 元;乙企业应纳增值税税额为900*700/ 1+17%*17%- 35000+43461.54=13076.92 元;丙企业应纳增值税税额为700*800/ 1+17% * 1 7 % -3 5 0 0 0 + 4 3 4 6 1 . 5 4 + 1 3 0 7 6 . 9 2 *80%=8136.75 元。合计应缴纳64675.21 元。如果三个企业采取转移价格的方式进行筹划,转移价格如上所示,则应纳增值税情况为:甲企业应纳增值税税额900*500/ 1+17%*17%- 35000=30384.62 元;乙企业应纳增值税税额为(720*600+180*700/ 1+17% *17%-35000+30384.62=15692.3 元;丙企业应纳增值税税额为700*800/ 1+17% *17%-700*600/ 1+17%*17%=20341.88 元。合计应缴纳66418.8 元。

由于三个企业在生产上具有连续性, 这就使得本应由甲企业当期应纳的税款相对减少了43461.54-30384.62=13076.92 元,这笔税款通过乙企业,至第二期缴纳。这就使得乙企业第二期和丙企业第三期纳税额分别增加了2615.38 元和12205.13 元。但是,如果将各期的纳税额差额折合为现值,税收负担下降值为:[13076.92- 2615.38/ 1+2%^3-12205.13/ 1+2% ^6]=-191.42 元。虽然筹划前后税负差距不大,但是企业通过货币的时间价值,依然能起到节税的目的。

2.3 巧用起征点进行纳税筹划

根据目前所熟知的增值税政策,纳税人的销售额,凡是低于增值税起征点的, 免征增值税。增值税起征点只对个人适用(包括个体户)。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①销售货物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2000-5000 元;②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1500-3000 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150-200 元。

3 制约中小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的因素及改善建议

3.1 制约因素

1、税收执法环境的不规范 2、税收筹划开展时间较短 3、管理人员知识结构

3.2 改善建议

针对提出的三种制约因素,有必要采取措施来进行全方位的改善。

从企业角度来说,我国的增值税纳税筹划起步较晚,许多企业的纳税意识还不够强烈,所以不能彻底的降低企业的税负。这就需要企业考虑自身的利益,认清纳税筹划的优势,强化企业管理者和员工的纳税意识,通过了解会计的法律法规,掌握会计制度,从而进行合理的纳税筹划。从国家角度来说,会计政策在制定时, 将其分为了两种政策:强制性政策与可选择的政策。在我国,制定的法律法规具有双重作用,一方面可以规范和监督市场上的经济活动;另一方面,国家通过这些法律,法规在经济活动中发挥的实际作用大小也会对相关规定进行一定的改革, 直至能够更好地发挥它们的作用。

4 结束语

在以中小企业为例的增值税纳税筹划中,我们了解了税收筹划的现状及其影响因素等等。增值税纳税筹划,为中小企业节约了成本,将在我国有很好的发展前景。税收筹划在筹资、投资等活动中的重要作用越来越被认可。所以,本文运用所学过的知识,探讨了增值税纳税筹划对企业发展的深刻意义。同时,在企业财务管理中,增值税纳税筹划又是其重中之重,能为企业获取更大的利益。

【参考文献】

[1] 唐腾翔, 唐向. 税收筹划[M]. 北京: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9:3-5.

[2] 尹音频, 刘科. 税收筹划[M].

: 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1:

123-129.

【作者简介】

李林惠,女,1992 04 月出生,福建漳州人,2012 年至今就读于莆田学院商学院。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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