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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流动资产类会计分录(新会计准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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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154次 时间:2010年11月25日 13:26

(一)持有至到期投资

1、企业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投资(成本)(公允价值,不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债券投资(利息调整)
应收利息(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贷:银行存款
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投资(利息调整)

2、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持有至到期投资,见"应收账款"科目。

3、未发生减值的持有至到期投资为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利息收入
借:应收利息(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
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投资(利息调整)
贷:投资收益(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投资(利息调整)
未发生减值的持有至到期投资为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投资的,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利息收入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
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投资(利息调整)
贷:投资收益(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投资(利息调整)
4、已发生减值的持有至到期投资,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利息收入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贷:投资收益
同时,将按合同本金和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金额进行表外登记
5、收到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利息
6、收到分期付息、一次还本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期间支付的利息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利息
7、出售或到期收回未发生减值债券本息
借:银行存款等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投资(利息调整)
投资收益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投资(成本)
-债券投资(应计利息)
-债券投资(利息调整)
应收利息
投资收益
8、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的金额)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金额)
9、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采用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应在重分类日按其公允价值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出售或到期收回已发生减值债券本息
借:银行存款等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投资(利息调整)
减产减值损失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投资(成本)
-债券投资(应计利息)
-债券投资(利息调整)
应收利息
减产减值损失
11、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确定持有至到期投资发生减值的
借:减产减值损失-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12、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份
借: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投资
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
持有至到期投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利息调整)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成本)
-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利息调整)
-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应计利息)

TAG: 分录 会计准则 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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